各二级教学单位:
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指导性意见》(沪电机院教质〔2020〕191号)(附件1),“教学优秀奖”奖励名额按上一年度各二级教学单位(不含机关兼职教师)承担本(专)科教学任务(含跨学院教学任务)的教师总人数的7%计算(取小数点后1位数四舍五入计算),教师人数小于15 人的二级教学单位按1人计算。
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工作,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工作组秘书处将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师名单及“教学优秀奖”名额发送至教学院长邮箱进行核实,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3月5日下班前将核实情况反馈至评选工作组秘书处。
联系人:缪银凤 电话:38223189 邮箱:miaoyf@sdju.edu.cn
附件1: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指导性意见的通知(沪电机院教质〔2020〕191 号)
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工作组秘书处
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1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