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电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二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

发布者:郁子灵发布时间:2021-04-28浏览次数:161

上海电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10331日召开二届四十七次全体会议,会议应到委员21人,实到委员16人,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(沪电机院教〔2017173号)有关规定,到会委员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表决有效。会议对42名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、30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了审议并表决,现将名单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见教务系统通知)。

公示时间:20210331日——20210406

 

上海电机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

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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