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电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1年03月31日召开二届四十七次全体会议,会议应到委员21人,实到委员16人,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(修订)》(沪电机院教〔2017〕173号)有关规定,到会委员超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表决有效。会议对42名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、30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了审议并表决,现将名单进行公示(具体名单见教务系统通知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03月31日——2021年04月06日
上海电机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
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